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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来源:欧宝体育官方平台    发布时间:2024-10-08 1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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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5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就问询函内容及相应回复披露如下:

  1、季度业绩波动。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是5.82亿元、6.35亿元、5.86亿元和1.9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88.01万元、-70.48万元、781.83万元和-876.7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自己业务和行业情况,说明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度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在二、三季度与一季度营业收入相差不大的情形下,归母净利润明显偏离的原因。

  回复:公司2018年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8,244.66万元、63,539.75万元、58,603.34万元,18,995.69万元,其中,二、三季度包括了不锈钢贸易收入,四季度包括了对二、三季度不锈钢贸易收入的冲回,详细情况如下:

  四季度冲回二、三季度不锈钢贸易收入的原因:公司2018年开始不锈钢供应链管理业务,利用上下游渠道优势,完成不锈钢的采购、销售以获取利润,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对不锈钢贸易业务审慎评估和判断后,并考虑了会计师的意见,认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不锈钢商品时并不承担所交易的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因此公司四季度以净额法对不锈钢贸易的收入、成本进行冲减,该事项对利润不构成影响。

  (2)公司在二、三季度与一季度营业收入相差不大的情形下,归母净利润明显偏离的原因。

  回复:冲减不锈钢贸易后,公司一至三季度的收入成本毛利表和归母净利润的明细如下:

  注:(1)收入规模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当季相对于一季度的收入下降额*一季度毛利率

  二季度相对于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下降了3,358.49万元,主要是由于毛利下降了4,801.14万元,其中:相对于一季度收入规模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1,694.95万元、毛利率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3,106.19万元。

  公司2018年一季度、二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8,244.66万元、63,539.75万元,主要是二季度不锈钢贸易收入较一季度增加17,196.37万元,剔除不锈钢贸易后(不锈钢贸易毛利率较低,仅为0.7%),公司二季度营业收入为46,343.39万元,较一季度减少11,901.27万元,减少20.43%。收入规模(不含不锈钢贸易)的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1,694.95万元。

  剔除不锈钢贸易业务后,一季度、二季度毛利率分别是14.24%、7.54%,毛利率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3,106.19万元。

  公司铁塔业务的原材料主要为角钢及钢板,原材料的平均周转天数为67.23天(原材料平均库存/原材料年度领用额*365天),产成品的平均周转天数为116.01天(产成品平均库存/年度主营业务成本*365天)。即公司材料采购至领用的平均周期约为2个月,从产成品入库至确认出售的收益的平均周期约为4个月。

  2018年一季度与二季度销售的主要是2017年合同签订的项目,平均销售单价相差不大。而2017年四季度角钢、钢板采购价格大大上涨,2017年四季度钢材平均采购单价较2017年三季度钢材平均采购单价上涨了9.97%,公司钢材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2018年度约为70%),因此受钢材采购价格上升影响,铁塔项目的单位生产成本大幅上升。

  综上,公司二季度归母净利润较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减少3,358.49万元,主要是由于二季度收入规模(不含不锈钢贸易)下降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三季度相对于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下降了2,506.18万元,主要是由于毛利下降了2,715.84万元,其中:相对于一季度收入规模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1,856.11万元、毛利率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859.73万元。

  公司2018年一季度、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8,244.66万元、58,603.34万元,主要是三季度不锈钢贸易收入较一季度增加13,391.51万元,扣除不锈钢贸易后,公司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5,211.83万元,较一季度减少13,032.83万元,减少22.38%。收入规模的下降(不含不锈钢贸易)导致的毛利下降为1,856.11万元。

  剔除不锈钢贸易业务后,三季度毛利率为12.34%,较一季度14.24%存在小幅下降,毛利率下降导致的毛利下降为859.73万元。

  综上,公司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较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减少2,506.18万元,主要是由于三季度收入规模(不含不锈钢贸易)下降及毛利率小幅下降所致。

  2、存贷双高。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货币资金7.20亿元,去年6.8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5.40%和15.12%;短期借款10.61亿元、去年11.2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2.69%和24.8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变动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大额举债的原因及合理性;(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1)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变动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大额举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2018年度合并营业收入199,383.44万元,2017年度合并营业收入220,693.85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了9.66%,存在小幅下降;货币资金2018年末余额72,028.38万元,2017年末余额68,120.34万元,2018年末余额较2017年末余额小幅上升了5.74%;短期借款2018年末余额106,099.00万元,2017年末余额112,004.23万元,小幅下降了5.27%。总体而言,公司2018年度(年末)业务规模、货币资金余额及银行借款余额较2017年度(年末)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基于稳健的现金管理策略,通过持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资金以应对各项不确定风险。公司通过举债持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资金,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短期债务。公司2019年一季度到期的短期借款为8,000.00万元,到期的应付票据为29,662.82万元,公司提前筹备资金用于即将到期的各项债务。

  2、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主办银行主要为各大商业银行的常熟市支行,受到上级苏州市分行的贷款额度限制,为避免公司提取贷款时因授信行信贷额度不足而不能及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风险,公司在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运营风险的情况下,会适当提高贷款金额保证运营资金的充足性。

  3、公司主要业务为输电铁搭制造与销售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期末流动资产总额为31.74亿元,在考虑生产周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存货周转期、应付款项周转期、临时备料及紧急采购等因素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安全边际,以便随时周转使用。

  1、公司铁塔业务12月份收款较为集中,收回应收账款约2.15亿元,占2018年度铁塔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13.92%,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78%。12月份的大额收款导致期末货币资金的持有量大幅增加。

  2、公司2018年度货币资金月末平均余额为4.92亿元,扣除不能动用的各项保证金0.88亿元(月末平均余额),2018年度流动性货币资金月末平均余额为4.04亿元,公司持有的银行存款仅能维持2个月左右的各项现金支出(按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3.26亿元估算)。

  (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回复: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制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9.62亿元,去年10.46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57%和23.21%。其中应收票据1.97亿元,应收账款7.65亿元。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票据6533.60万元,商业承兑票据1.32亿元。应收账款中一年以内、1至2年的金额为3.43亿元和4.4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票据签发行的资信情况,分析说明是否需要计提减值损失;(2)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交易背景、承兑汇票在该交易中的占比,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分析说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减值风险;(3)结合公司的账期管理和业务经营模式,说明应收账款中2年以内的金额较大的原因,并进行同行业比较分析。

  回复:公司票据签发行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国有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有: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还有城市商业银行:浙商银行、郑州银行、绍兴银行、重庆银行、台州银行、贵阳银行等,以及农村商业银行等签发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533.60万元,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到期票据的金额为3,249.99万元,均已收回。

  公司认为票据签发行具有较高的信用,主体评级较高,且无客观证据表明该类银行承兑汇票发生了减值迹象,该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极低,到期票据均已收回,基本不存在承兑风险,故不考虑计提减值损失。

  (2)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交易背景、承兑汇票在该交易中的占比,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分析说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减值风险;

  公司2018年度输电铁塔销售业务的收入为158,773.34万元,取得商业承兑汇票为16,989.37万元,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0.70%。

  1、广东省电力线路器材厂有限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下属供电局)、中电建成都铁塔有限公司、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上述四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或上市能源、电力企业,信誉良好,多年来未有失信行为。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合作,基本不存在承兑风险。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最新的信用评级为AA,信用状况良好;新疆特变电工国际成套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最新的信用评级为AA+,企业信用情况良好。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合作, 基本不存在承兑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13,160.18万元,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到期票据的金额为7,264.81万元,均已收回。

  公司认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长期合作的国有能源、电力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和上市公司,企业信用评级高,出现违约的风险极低,且票据期后均能到期承兑,对该类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3)结合公司的账期管理和业务经营模式,说明应收账款中2年以内的金额较大的原因,并进行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业务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取得,根据发标人的行业声誉、资信状况、股东背景、合作历史等因素,综合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决定是否投标及投标策略,并经营销副总批准后进行投标。公司中标后,结合付款条款及项目预计工期,编制收款计划,由具体经办营销人员跟进项目进度,并及时向客户申请收款。

  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载明的收款时点向客户收取货款,合同收款节点至少包括:预付款、交货验收款(取得验收单确认收入的时点)和质保金三个节点,其中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为10%-20%、交货验收款的比例一般为70%-85%、质保金的比例一般为5%-10%,质保期一般为12个月-36个月。故应收账款中1年以内金额较大。

  公司查询了同行业上市公司汇金通(603577)、东方铁塔(002545)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数据,并与公司进行了比较。

  注:汇金通是主营钢结构业务的上市公司,东方铁塔是主营钢结构和钾肥业务的双主业上市公司。

  与上述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公司2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

  4、其他应收款。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03亿元,去年为501.97万元,同比增长1948.32%,涨幅较大。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为1.32亿元,去年同期为532万元,主要为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7449.60万元、苏州银海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4041.29万元、国储石化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1690.69万元,均为本期新增。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和行业状况,说明今年其他应收款金额大面积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2)上述三家其他应收款客户形成该笔款项的时间、形成原因、业务背景等,未作为应收账款核算的依据,公司催收政策和账期管理制度,以及上述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原因。

  (1)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和行业状况,说明今年其他应收款金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华能源的经营范围为“润滑油、柴油、燃料油、沥青、化工产品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塔桅结构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钢材销售;纺针织品原料销售;煤炭销售;有色金属销售;LED产品、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风华能源与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销售分公司、苏州银海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国储石化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等上下游单位开展煤炭贸易类业务。2018年年中公司决定风华能源不再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由于2018年末风华能源对这三家公司款项尚未收回,故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大幅上涨。

  (2)上述三家其他应收款客户形成该笔款项的时间、形成原因、业务背景等,未作为应收账款核算的依据,公司催收政策和账期管理制度,以及上述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原因。

  煤炭贸易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占用大量资金用于煤炭的采购。风华能源作为煤炭贸易的居间服务商,在采购与销售交易上同时与上下游锁定交易价格,赚取中间差价,基本上不受煤炭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鉴于公司在向客户转让煤炭商品前并不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因此判断公司从事该交易时的身份是代理人,故公司将上述款项作为代收代付款项处理。

  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往来会计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账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经办人员是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应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对应收账款实行动态监控,清欠责任实行终身制。财务部为全面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应收账款清欠管理工作,对应收账款实施事前预控、事中追踪、事后追讨的全程管理。

  对于难以收回的款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进行款项催收。

  目前,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上述款项的催收工作,截止至2018年末上述金额尚未偿还。

  5、其他流动资产。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其他流动资产为8849.83万元,同比增加225.35%。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500万元,为本期新增,原因是风范资管本期新增的资产处置项目尚未处置完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新增6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划分为其他流动资产的判断依据、会计处理等;(2)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公司初始投资支付溢价的情况和投资期限等,说明本期处置该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本期新增6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划分为其他流动资产的判断依据、会计处理等;

  项目一、公司子公司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资管、乙方)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11月5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风范资管以1,800万的转让价格,取得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常熟市通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该标的债权的本金为1,997.44万元,账面利息为405.17万元(截止至2018年11月5日),本金和利息合计为2,402.61万元。

  风范资管于2018年11月22日支付了全额转让价款,根据合同约定,全额转让价款支付之日或合同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为交割日,交割日后对于标的债权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转让给风范资管。包括:“1、甲方对于标的债权的全部相关权益;2、标的债权所产生的到期或将到期的全部还款(扣除处置费用和过渡期服务报酬);3、请求、起诉、收回、接受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不论其是否应由义务人偿付)的权利;4、与实现和执行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

  风范资管与优慧机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优慧机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常熟市通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转让价格为1,800万元,优慧机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分期付款,并应于2019年11月21日前结清所有转让款,完成交割。另按剩余债权转让款余款的实际余额,支付上述债权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4%。

  项目二、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发展)和张丽芳于2017年9月5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宝钢发展将其自华宝信托受让的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张丽芳,张丽芳以现金(3800万元)及房产、机动车辆作价合并支付转让对价。标的债权的具体内容为“华宝信托基于(2014)宝民二(商)初字第1314号《民事调解书》对苏州乾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熟鸿泰置业有限公司等债务人享有的尚未获清偿的债权及与债权相关的抵押权、质权等相关附属权利。”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2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5)宝执字第71号)确定的尚未清偿的债权为4,488.66万元。

  协议签订后,张丽芳仅向宝钢发展支付了原转让协议项下应付转让对价1,200万元,其余转让对价均未按约履行,张丽芳尚未取得标的债权。

  公司子公司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资管)与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张丽芳于2018年7月17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三方确认,张丽芳系受风范资管委托与宝钢发展签订原债权转让协议,原债权协议对三方有效,张丽芳已支付的1,200万元款项系代风范资管付款,该款项视为风范资管已付的转让对价款。

  补充协议约定转让对价为4,200万元,扣除张丽芳已代为支付的1,200万元后,风范资管还应向宝钢发展支付3,000万元。

  风范资管于2018年9月14日支付完所有转让款后取得此债权。宝钢发展于收到风范资管支付的全部剩余转让价款及额外补偿款的次日,标的债权及原《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权益转让给风范资管。

  风范资管与张丽芳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张丽芳转让所持有的该项债权,转让价格为4,200万元,张丽芳分期付款,并应于2019年9月14日前支付完毕。另按剩余债权转让款余款的实际余额,支付上述债权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5%。同时,双方还签订服务协议书,约定风范资管向宝钢发展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半年内,张丽芳提前结清垫资款的或在拍卖阶段由张丽芳或其指定方自行接拍,张丽芳一次性向风范资管支付垫资款2%作为服务费。

  项目三、公司子公司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资管)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约定风范资管以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取得原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对常熟市汇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常熟市集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的债权包。该标的债权包的本金合计5,597.98万元,利息合计2,138.04万元,二者共计7,736.02元。

  风范资管于2018年9月7日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标的债权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移至风范资管。

  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九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一)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二)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说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鉴于公司取得的上述债权并不满足“交易性”的特征,且不属于衍生工具,故不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定义,结合公司管理层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金融工具的特点等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同时应有活跃的市场,可以取得其市场行情报价。

  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 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第五十四条 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金融工具的条款和特征,包括金融工具本身的信用质量、合同规定采用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支付本金的剩余期间以及支付时采用的货币等。

  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鉴于上述债权持有期较短,其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故公允价值以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鉴于上述债权均为交易目的而持有,且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故报表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2)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公司初始投资支付溢价的情况和投资期限等,说明本期处置该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鉴于公司受让的上述不良债权所对应的债务人大多已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故无法取得其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

  注:风范资管于2018年12月29日取得常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二份《执行裁定书》((2013)熟执字第1948号之四、(2013)熟执字第1951号之四),继续查封常熟市志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常熟市梅李镇钢城路1号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常国用(2012)第04617号)。同时,确定原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变更为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项目一和项目二,风范资管已与第三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了转让日和转让价格。

  对于项目三,风范资管已取得《执行裁定书》,公司预期在一年内处置该项债权投资项目。

  6、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投资收益今年4958.88万元,去年-948.17万元,同比增加623%。其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198.31万元,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16.56万元,上述两项为本期新增收益,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2917.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8.51%。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3122.58万元,投资收益贡献较大。公司2018年非流动资产处置2139.75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17年为10.13万元,2016年为-6.53万元。本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3122.5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贡献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处置上述各项金融实物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处置时间、决策程序、定价依据、交易对象、前期信息披露情况等。

  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明细如下:

  公司2018年度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为母公司及子公司风范资管公司处置所持有的长期投资股权;

  公司2018年度处置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设备、自行车棚的报废,确认固定资产报废损失58.56万元,在营业外支列示。

  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北京和利时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2.5%的股权。2018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经友好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5,800万元,将上述股权全部转让于北京和利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4)。

  公司控股子公司风范资管持有常熟富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8月28日,经友好协商,风范资管与张壮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常熟富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张壮丽,双方于2018年9月19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作价1,680万元,定价依据主要为常熟富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房屋的市场价格,本交易经风范资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交易金额未达到信息公开披露标准,无需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风范资管持有常熟市四夕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10月10日,经友好协商,风范资管与杨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风范资管持有常熟市四夕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杨旭强,双方于2018年11月8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转让价格为3,400万元,定价依据主要为常熟市四夕服饰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房屋的市场行情报价,上述交易经风范资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交易金额未达到信息公开披露标准,无需进行信息公开披露。

  系公司2017年9、10月份开始远期结汇业务,并于2018年3月到期结束;同时2018年内也发生远期结汇业务,并在当年内结束。具体明细及处置损益情况如下:

  公司已按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报废手续已经资产使用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公司负责人逐级审批核准。由于交易金额未达到信息公开披露标准,无需进行信息披露。

  “消费能力不如狗的男人”,在直播间被一位“女大佬”拿下了!消费界一直有一条不成文的鄙视链,调侃“男人的消费力不仅排在女人后面,甚至排在了狗后面”,但如今,这个“最难被撬动的花钱的那群人”也开始坐不住了。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4年10月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709元,下调635个基点。

  “东北雨姐”卖红薯粉条被打假一事仍在发酵。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东北雨姐”的拍摄基地空无一人,质疑其已跑路。10月8日,“东北雨姐”达人客服向南都记者表示,“没有跑路,家里总有人打扰,雨姐搬出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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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梁女儿目标是2028奥运会,年仅八岁就曾获得过世界冠军,期待刘宇婕下届奥运会的精彩表现!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感谢大家的支持哦。文柯儿编辑柯儿前言“土里挖宝藏,河里捞人命?”2002年,一位母亲报警称,自家的儿子和媳妇不见了,他们出去度蜜月天天都会给家里报平安,却突然消失联系不上了。

  近日,山东青岛崂山区一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殴打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林先生,致其口鼻出血。近日,林先生发声称“不考虑和解”,同时透露有关部门已经来医院探望。

  谁也没想到,这个国庆档争议最大的一部电影,竟然是《749局》。上映首日,影片就以20.4%的排片,收下1.73亿票房,位居单日第一。

  2019年,华裔女兵郑浩儿站在一艘美国军舰上,用一口标准的中文喊话威胁中国海军:“我们只是正常巡视,再往前一步,我们不介意发起战争!”

  前几年的疫情席卷全球,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有人失去了生命,有人失去了工作,也有人抓住机遇一夜暴富。2020年春节的时候,林栋的医疗公司“思瑞健康”原本都快倒闭了,自己身为老板都吃不起饭了,谁知道新冠疫情爆发了,这场灾难给无数人带来了痛苦,却也给了林栋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