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招标代理机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我国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做招标投标活动,最初主要是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的项目招标。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招标投标知之甚少,缺乏专门人才和技能,一批专门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产生了。1984年成立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公司(后改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随着《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招标代理机构法律地位得以确定。
招标投标活动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采购活动,不仅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也一定要遵循不同部门、行业的规章制度。招标代理机构有着非常强的专业性,在充分、有效的搜集和分析市场信息,合理分包,编制完善可行的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等每个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政策性很强的国际多边基金和双边基金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
10多年来,我国招标代理机构蒸蒸日上,由少变多、规模由小变大、经营事物的规模由窄变宽。
不过也应看到,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也面临着新形势、新技术的冲击。如随着我们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资质放开,必然引起自行招标加快,委托招标竞争会更激烈,很可能使招标机构进入微利或亏损时代。又如,电子信息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和大范围的应用,电子招标投标将逐渐取代传统招标评标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原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电子电子招标投标时代正在加速到来。
有专家指出,随着电子化招投标的慢慢地发展,代理机构可能会转型成为另一种全新的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的运营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的新趋势应当是向咨询、项目管理的方向发展,这慢慢的变成了这几年行业的共识。(本报编辑部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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