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保险代理业务的基本知识
首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什么是银行代销基金/保险产品。 该业务就是银行接受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后,代为销售相关这类的产品,受理投资者相关交易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并依法收取相关手续费的一项代理业务。
基金、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分别为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在银行代销基金/保险业务中,基金/保险产品的设计、投资、管理等均由基金公司或保险公司全权负责。 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有责任做好销售环节的各项事宜,包括销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投资者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评估、合规销售、避免销售误导、配合基金/保险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后续服务等。
在银行购买基金/保险产品时需按银行要求提供个人有关信息,信息要真实准确,以便银行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短信通知及其他后续服务。对保险产品来说,是否如实告知相关信息还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保险利益。
另外,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投资者购买基金/保险产品时需填写个人投资商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材料,银行据此推荐相应风险等级的基金/保险产品供投资者选择。 如投资者的风险评估与拟购买的基金/保险产品风险评级不匹配,投资者需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投资的人要在相关的协议文件中抄录产品风险提示并签字确认。
投资方面:基金和投资型保险产品是投资产品,投资者既可能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面临投资亏损,甚至本金损失。
管理方面:银行是基金/保险的代理销售机构,而不是基金/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产品的设计、投资、管理等均由基金/保险公司承担,投资者应在购买前充分了解基金/保险产品及所属公司的相关情况,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交易方面:银行是代理销售机构,银行将把投资者的买卖交易申请提交基金/保险公司进行最终确认,申请有一定的概率会被基金/保险公司确认失败,投资者应及时查询交易结果。
告知方面:投资者务必确保购买前填写的所有资料正确有效,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亲笔签字,否则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有效性或对产品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保险犹豫期: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 日内)的相关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投资的人能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 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资者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买者自负”含义:买者自负指投资的人可从购买行为中获得利益,同时也要自己承担购买的风险。投资者应在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保险条款等有关的资料的基础上,充分了解购买基金/保险产品有几率存在的风险,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谨慎投资。在签署协议后履行协议所标注的买者责任,承担可能的投资损失。
“基金评级”定义: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做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互助基金时,能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银行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做风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