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外汇交易业务知识问答
代理外汇交易业务是指工商银行作为代理人,受境外机构投资的人客户的委托,代理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的人投资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以及代理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的人进入柜台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并进行后台交易确认和交易资金清算等业务的产品。
代理外汇交易包括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等监管部门允许开办的交易产品。
境外机构投资的人客户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的人和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的人。其中,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机构和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商业类机构须为通过工商银行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服务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的人,具体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境外央行类客户申请开办银行间外汇市场代理外汇交易业务,需提交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求的相关备案和申请材料等和工商银行要求的代理外汇交易业务授权书和与工商银行签署的代理外汇交易协议等业务开办申请材料,工商银行将根据监督管理要求和客户意愿代理客户完成客户入市备案及代理协议备案。工商银行收到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完成通知后,代理客户完成境内银行间外汇交易会员申请及交易系统账号开立手续。
境外商业类客户申请开办柜台外汇市场代理外汇交易业务,其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需具有合理的相关度,需提交外汇交易中心要求的备案表、书面承诺和与工商银行签署的代理外汇交易补充协议等业务开办申请材料。境外机构投资的人可与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境内金融机构交易,事先自行或通过工商银行将开展交易机构名单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并且在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机构投资的人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工商银行根据监管规定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资金账户开立服务。对于选择工商银行服务的境外央行类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可在工商银行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及专用外汇账户。对于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的境外商业类机构,根据自身的需求可在工商银行开立中国债券市场投资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
客户可在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或总行营业时间内,向开办该业务的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或总行申请开办代理外汇交易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次日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交易时间以相关市场公告为准)。
客户可通过传真或指定电子邮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工商银行发送外汇交易委托书,由工商银行受理并代理客户达成交易,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的委托书需经授权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预留印章(如有)。
工商银行将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银行间市场中介机构的收费规定,定期向客户收取代收代缴相关手续费,同时根据代理外汇交易协议的约定向客户收取代理交易手续费。
汇率受国内外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突发事件的影响,可能会发生不利波动。客户进行外汇交易存在亏损的可能,客户应关注市场行情报价变化,谨慎交易。
客户进行外汇交易除关注市场风险外,还应当注意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以及其他或有风险,请仔细阅读产品介绍和业务协议中的相关提示。
客户应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外汇交易协议》及相应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