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人!自主招标全流程解析
在已经过去的2017年,《招标投标法》经过了一次“重磅”修订——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这次修订对长久以来习惯花钱办事的招标人和靠资质吃饭的代理公司都无疑于是一次地震。但是,业主的项目不能从今以后不做了。这样的前提下很多业主无疑会选择自主招标的形式,今天我们来给这些想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业主来从头捋一捋招投标工作的整一个流程是怎样的,都有哪些规范。
从事过招投标行业的人都必须要知道,这一行业与法律的关联度是相当高的,招投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律和法规加以规范。可以说,在此过程中参与的各方如有意施加己方的做法,都是游走在红线边缘的行为,每年违规操作的人大有人在。其实看似严谨规范的招投标法律体系,其体系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能够说是有些不适应当今的形势。曾有好事者总结过全国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地方条例等,足足有万条之多。在中国,还没有哪部法律像《招标投标法》这般出过如此之多的法规、条例、地方规范对其加以解释、要求的。也正是因此,如要对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加以解释,都是有地域性,时效性存在的。
一般来说,在甲方拿到立项批复后,整个招投标工作才可开启。立项批复(核准)由地方或地方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局出文,其主要规定了项目开展的概况,资金的来源与落实情况,以及发改局的意见。立项批复的意义在于框定了项目开展的许可范围,在后阶段的招投标工作中,都应以立项批复上的内容加以规范。
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其主要反映了甲方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要求与期许。最终出具的招标文件需报审有关部门备案,而送审哪个政府部门,这由该项目的真实的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备案应当为“双备案”,也就是行政主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备案。行政主任部门一般为同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地方招投标管理站,而行业主管部门则是根据项目所属的行业决定的,如公路工程由交通运输局主管,房建工程由建设局主管,水利水电工程由水利局主管,以此类推。在这过程中,如项目含有工程量清单,图纸,控制价等附件,需同时送审备案。备案部门在准许备案后,一般会发出备案收讫(一些地方备案部门不出具),代表招标文件及附件等均已备案签收。
现在新政策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单位借此收集招标公告信息,筛选符合自身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招标公告的联系方式,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发售日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地方要求除外)。如为电子招投标,在指定招投标系统中下载文件。总之,一切报名方式以招标公告说明为准。
这一部分为投标单位要做的工作,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前提出,甲方收到投标单位疑问应及时作出回应,出具答疑书,并发送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甲方应当拒收。开评标会应在备案部门派遣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结束后,应在地方专家库中抽取符合评标条件的专家(特殊项目,如民航项目,抽取专家可在开评标会议之前抽取)。在评标专家到齐后,选举评标组组长,组织研读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工作。在此期间,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可出具澄清函,由被提问的单位在指定时间之前做出澄清答复。评标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中标候选人(一般为三家单位)。
在收到评标报告后需拟出中标候选人公示,交由此前备案部门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在完成备案后,应在此前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日(四川为三日,最后一日需为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投标单位或与该项目招投标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受理。
在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且无投诉的前提下可拟出中标通知书,送审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便可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与甲方签署施工合同。整个招投标到此为止。
至于通知书、确认单,回执等,这些都是地方主管部门在备案过程中的出具的函件,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县市,说不定都会有不同的函件,详细情况要按照当地来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