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关于《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造项目投标署理组织行为负面清单的告诉》的方针解读
2024年6月,依据省市有关布置,市住建局展开全市房子市政设备建造工程范畴招投标不标准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作业,严肃查处工程建造项目立项决议计划“盲目冒进”、工程发包“明招暗定”、联标卖标“狼狈为奸”、标后监管“形同虚设”四类问题。
为了加强我市建造工程投标署理组织监管,保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标准投标署理组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转发住宅城乡建造部办公厅关于撤销工程建造项目投标署理组织资历确定加强事中过后监管的告诉》(闽修建函[2018]26号)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结合我市实践,我局拟定了《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造项目投标署理组织行为负面清单的告诉》。
清单从承包事务、展开投标署理事务、投标署理组织和从业人员等三个方面列举了工程建造项目投标署理组织负面行为,详细如下:
1.承包事务负面清单:以压价、采纳受贿等非法手段承包事务;被列为“失期被执行人”“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的从事依法有必要投标的政府出资项目的工程投标署理活动;以任何方式答应其他单位或自然人运用本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许以本组织的名义承包工程投标署理事务;未经投标人赞同转让工程投标署理事务;未能实行投标署理合同的收取投标署理服务费等。
2.展开投标署理事务负面清单:逾越投标人托付规模处理投标事宜,不恪守投标投标法和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关于投标人的规则;依法应当揭露对外投标的项目不依规则在指定前言发布资历预审公告或许投标公告;在不同前言发布的同一投标项目的资历预审公告或许投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请求资历预审或许投标等。
3.投标署理组织、从业人员负面清单:投标署理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从属联系或许其他利益联系;以分公司、分支组织名义进行信息挂号;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编制人每年参与招投标事务培训的学时少于10个学时,其他专职人员少于5个学时;从事工程投标署理活动中,派出的项目组成员不符合标准性文件要求、不是本单位人员、未实践到岗履职;从业人员一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投标署理组织从事署理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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