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PPP全流程操作指引 iCourt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PPP项目投资金额巨大、合作周期较长,随着PPP项目在各地的势如破竹之势,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紧迫。但PPP项目牵扯各方利益,法律和法规更新频繁,律师如何置身其中提供法律服务,甚至是项目全过程的法律服务,并不容易。
本文作者团队曾被评为2016年中国年度PPP法律服务领先律所,在PPP领域经验比较丰富,他们将复杂的PPP项目法律服务流程进行了梳理,现在借法秀与大家分享。
据财政部测算,预计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由此带来的基础设施投资将达到42万亿元,根据目前基础设施投资体制,除发行地方政府债之外,主要的渠道是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如此巨大的PPP市场,为我们律师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抢先精熟PPP律师业务能力,必将能占领PPP律师业务高地。
过去几年,万商天勤PPP团队为国内十余个省市的数十个基础设施 PPP项目及境外多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从方案论证、尽职调查、与意向方谈判、合同签署以及后期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借助项目管理思维,我们将历次项目积累的经验进行了沉淀,形成了一套团队持续复用与持续升级的全流程操作指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在此和大家分享。
我们在PPP全过程法律服务中,采用的是“工作组”制度,一般由三人组成,合伙人+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当项目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时,我们将召集各专业领域合伙人、相关行业专家以及财务专家召开专家讨论会,充分的利用相关资源促进项目落地。
我们根据项目操作时间顺序,将PPP全流程操作划分为七大阶段,分别是项目尽调、一案两评、市场测试、项目采购、项目谈判、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常年顾问。
通过尽职调查阶段,我们大家可以掌握项目的核心数据;通过一案两评阶段,我们大家可以完全了PPP项目核心法律文本的编制;通过市场测试阶段,我们大家可以掌握市场对核心边界条件的响应程序,促进项目落地;通过招标投标阶段,我们大家可以协助政府方确定合格的社会资本方;通过合同谈判阶段,使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最终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项目公司阶段,开始为项目建设期法律服务打基础;通过常年法律顾问阶段,我们便开始为PPP项目全过程实务操作提供长期法律服务。
为了对项目有更深入的了解,掌握项目具体信息,我们将前期项目对接、收集资料以及沟通接洽的阶段称为尽职调查阶段;在该阶段中,我们设置了四个步骤,分别是项目对接前准备、沟通会议、部门访谈、工作底稿。
通过项目对接前准备步骤,我们大家可以了解客户以及项目的基本面;通过沟通会议步骤,我们可以深入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部分访谈步骤,我们能了解更加深入的项目情况,以及各部门对项目的态度;而工作底稿步骤,则是我们在项目中的各类信息的汇总收集,以证明我们的工作。
项目对接前的准备环节是基础,为了在会见客户前有充分的准备,我们需要提前准备一些比较深入的材料,包括项目初步方案、尽调清单、访谈记录、会议沟通清单、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工作时间安排表;在第一次见面时,上述资料能够让客户体会我们专业的态度。
由于是第一次见面,还需要准备律师事务所的简介、PPP业务宣传册等宣传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让客户在交流过程中对我们的团队有进一步的认识。
如果第一次谈得较为顺利,一般需要回去准备报价文件,但是我们大家可以提前准备好法律顾问合同,包括前期策划法律顾问合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以及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若客户只考虑前期的法律服务,我们可以提供前期策划法律顾问合同;若客户只考虑某PPP项目的法律服务,我们可以提供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若客户考虑所有的PPP项目的法律服务,我们可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具体我们还需要了解客户的情况,包括客户的简介、商业模式,客户的PPP投资情况,项目所在地已经实施与拟实施的PPP情况,项目所在地财政能力,收集项目所属类型的政策法规,案例解析,PPP项目文章,并将这些内容编写成为个初步报告。针对上述的信息收集,我们提供了一个查询指引,以供参考。
综上,项目对接前最核心的资料是项目初步方案、沟通要点以及法律顾问合同。初步方案是团队对项目情况初步了解后形成的交易架构设计,是客户对团队实力的第一印象,若客户觉得初步方案简单没有亮点,可能就会影响合作。
沟通要点是对会议等与客户沟通的场合中,需要我们重点提问了解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今后编写一案两评、PPP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基础。
法律顾问合同是我们准备的重点,当项目对接完成后,我们可以第一时间递交一份法律顾问合同,可以看出客户签署的决心,也可以让客户知道我们是有备而来的。
我们完成了“项目对接前准备”步骤后,可以着手“沟通会议”步骤。该步骤包括了7个要点需要注意,目的是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以便收集更多更详细的资料,为今后法律文件的起草打基础。
该步骤的注意要点,我们通过检查项予以列明,成员完成一项,即可对照打钩,以免有遗漏:
该部门访谈步骤并非必须,若部门负责人已经参会,则访谈的内容已经融入项目之中;当相关部门负责人未参会时,才启动部门访谈步骤。该步骤的主要的目的在于通过部门负责人的访谈,使律师对项目的了解更全面具体,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当前阶段问题,以及各部门的诉求。
实践中,客户往往会在项目法律服务结束后追问一些问题的决策过程,为了应对该问题,我们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增加了“工作底稿”制度,即记录项目操作过程中的一切信息与数据,收集法律研究备忘录,为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提供依据,同时也为项目结束时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作准备。在项目问责趋严的当下,这也是律师自我保护的有效手段。
工作底稿记录了承办工作组收集的各种信息,PPP咨询工作中的工作底稿是律师及其助理人员在咨询工作全部过程中编写和取得的各种资料的总称,是工作组形成和出具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报告的重要依据,是证明工作组人员按照要求完成咨询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的证据。实务操作中的信息,都要随时纳入工作底稿。
一案两评,即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以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我们在该阶段设置了四个步骤,分别是财务测算报告、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以及实施方案。这四个步骤相辅相成,财务测算报告是基础,该数据是后三个步骤的依据。
财务测算即项目的投资分析,我们可以外聘会计师完成该步骤;但我们仍需要了解何为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各方财务内部收益率、ROE、偿债备付率、利息备付率等。
(2)工作组讨论:工作组对于项目测算报告进行讨论,分别介绍项目基本假设条件,每项数据的计算方式,计算过程,取值考虑,并形成会议纪要;
(3)录入工作底稿:将评估报告与会议纪要录入工作底稿,PPP操作过程中均应注意此点;
(4)关注投资分析:由于PPP项目交易架构受法律与投资分析的影响,律师在服务过程中除了关注法律事宜之外,我们还需要关注投资分析,在咨询服务总包化的今天,律师需要掌握投资分析知识。
而物有所值评价解决的问题,是比较PPP模式是否比传统模式对政府更有利,具体体现在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在定性方面,PPP模式对政府对社会有哪些价值,在定量方面PPP模式能够比传统模式节省多少资金。
(1)定量评价取值为现值:若确定物有所值评价采用定量评价的,注意PSC值与PPP值均采用的是现值概念;还需要注意一般物有所值量为20%左右,但是对于纯使用者付费项目,其物有所值量可能偏大,需要注意。
(2)一般同时评审“一案两评”:考虑项目推进时间紧迫性,专家评审的次数不宜过多,因此实践中往往将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报告和实施方案同时进行评审,因此我们需要准备好财承评价表格,以及实施方案修订建议表,与其他资料同时提前发送给专家组。
(3)选择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可以由政府方聘请或者由也可以由我们推荐;考虑到评审专家组为临时组建的,其对项目背景缺少深入的了解,建议选择熟悉的人选作为评审专家,方便评审前的深入沟通。
(4)提前发送材料:如前所述,专家组对项目背景缺乏了解,我们需要提前两天发送相关材料:初步方案、可研、项目产出说明、项目风险识别与分配情况、项目沿革、设计文件,物有所值报告、财承报告、实施方案、相关评审所需表格。
(5)准备PPT:会议需要由律师进行发言,发了使会议更直观,建议提前准备PPT及讲稿。
(6)专家打分:物有所值评价中的定性评价,是需要进行专家组打分的。根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专家组包括财政、资产评估、会议、金融等经济方面专家,以及行业、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和法律方面专家等,上述专家一般由政府方邀请。
首先我们需要根据项目详细情况确定项目定性评价的基本指标与补充指标(详细物评指引),并提前准备评分标准、专家打分表、分数汇总表。将物评报告及上述资料提前两天交给专家组。
(7)笔记与录音,整理工作底稿:注意现场录音记录(建议采用notability或Alpha Note等软件做笔记并现场录音)。
项目通过物有所值后,需要论证政府的财政是否可以承担PPP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因此财承是项目重点步骤之一。
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时,需要统计当地已经实施的PPP项目、拟实施PPP项目和本PPP项目的全部政府支出责任,若政府年支出责任总额小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则为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该步骤有以下几个注意要点:
政府补贴公式的选用,包括年金公式、等额本金公式与21号文公式;一般情况下选择年金公式,政府方每年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数额相等,支付额中包括的利息比重较大。
当政府需要启动的PPP项目过多时需要使用21号文公式,政府方每年支付给项目公司的金额逐步增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年增长率相当;若政府方资金较为充足的,可以选择等额本金公式,政府方每年支付给项目公司的金额逐步减少,支付额中包含的利息比重较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对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若存在政府出资、提供市场培育补助等需要政府支出的情形的,需要进行财承论证。
进行财承论证前,需要政府方提供近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据,财政支出应远大于收入,若体现为支出小于收入的,则需要向财政部门沟通数值的明细与来源。
实施方案是整个PPP项目的“宪法性文件”,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常务会批复后,才可以进行项目采购流程,并且今后的法律文件都是以实施方案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对于律师来说,有的政府方只需要律师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不需要律师编制实施方案,那么律师在方案审核时,需要关注项目交易架构合规性、项目风险分配合理性、项目投资收益的正确性以及投资回收风险等。
实施方案作为“宪法性文件”,进行原则性规定为宜,特别是社会资本方的资格条件、社会资本采购的评分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等内容。
实践中,特别需要注意实施方案中的风险分配框架,应将各子项的风险都考虑到,分析应由谁承担更合适,这些是今后合同谈判的要点;特别是当前新形势下,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项目提前终止风险。
运作方式即我们所说的交易架构,需要关注其合规性,实践中有的项目并未进行交易架构合规性论证便进行项目采购,导致项目流标。
合同体系中,需要明确项目的PPP合同体系,特别是PPP项目合同,明确核心边界条件,特别是项目收益率、土地供应、政府付费公式、支付方式、提前终止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的条款,具体可以参考我们提供的范本。
应当明确股东协议的核心边界条件;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为准,建议电话咨询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是否接受其他范本的公司章程,若不接受则按工商部分提供的版本进行修订。
采购方式是实施方案的内容之一;在编写该部分内容时,可以先确定社会资本方的基本条件,但应明确“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在设置基本条件时,应避免被认定为歧视性条款。
市场测试即向潜在社会资本方进行测试,分析项目当前的边界条件能否引起社会资本充分竞争。
市场测试阶段包括四个步骤,分别是市场测试文件、市场测试会议、调整边界条件以及实施方案的审批过会。
通过市场测试,我们会了解有多少社会资本会响应该PPP项目,每家社会资本方的预期收益是多少,有什么更好的合作方式。若当前边界条件下,市场响应不足,则需要调整项目核心数据,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及财务测算报告。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会进行市场测试,但我们认为市场测试对于PPP项目来说,百利而无一害,因为市场测试的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征求潜在社会资本关于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的意见,使项目投资收益更符合市场价,这也是PPP项目正规化的趋势。
潜在社会资本方根据邀请函确定的时间地点参会,该步骤下需要提前准备PPT,在会议上向政府方代表及潜在社会资本方介绍项目背景、交易架构、回报机制、采购方式、工作流程以及核心边界条件。
并非所有的PPP项目都需要调整边界条件(即项目的核心条款),若市场测试结果不理想,或者社会资本方的大多数要求都表明需要调整项目边界条件的,则应该使用一两天的时间调整边界条件,并同步修改一案两评。
交易架构、回报机制等核心边界条件的修改,将影响到项目测算报告,此时需要调整PPP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需要通过政府常务会审批后,才能进入项目采购程序。通过了充分市场测试,征求了各潜在社会资本方意见后,为一份成熟的方案,能够让市场充分竞争。该步骤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实施方案需要政府常务会审批,但是政府常务会并非随时都召开,我们应该关注政府方召开常务会的时间,申请把PPP实施方案的审批作为其中的一个议题,当然也可以专门为PPP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常务会。
实施方案的汇报PPT,在政府常务会上很重要,我们需要在PPT上就项目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说明,还要说明项目是否具备充分市场竞争,是否能够顺利招标。
如果实施方案顺利过会,则启动项目采购;如果一次未过会,则需要重新对方案进行修改,由相关部门处理完毕存在的问题,之后再过会。
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政府常务会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启动项目招标投标阶段了,在招标投标阶段中,我们设置了四个操作步骤,分别是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会议、政府采购文件、开标会议。
通过资格预审,判断项目的响应程度;通过项目开标,确定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方。鉴于目前政府方较多地采用市场测试阶段,中央相关部委对于资格预审阶段并不是太看重。
该步骤并非PPP项目的必须执行的步骤,虽然215号文明确资格预审为PPP项目不可规避的程序,但是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PPP模式指引中,明确PPP项目也可以不进行资格预审。
我们在实务当中,需要提示政府方,由政府方决策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另外,考虑到财政部要求资格预审并管理PPP项目库,我们倾向于进行资格预审。
部分PPP项目中,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律师只负责审核并提出调整建议。
若进行了资格预审,则需要进行资格预审会议,该阶段一般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各投标人进行参与,律师往往作为专家的角色参与,或者出现在会议现场,以备应对突发的情况出现。律师需要携带一案两评及资格预审文件,并熟悉之。
该步骤下,需要编写政府采购文件。一般情况下,采购文件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包括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等,律师一般只负责审核。但涉及PPP合同时,该合同往往由律师进行起草。
另外,采购文件中除了附上PPP项目合同外,还应当附上合资协议(或称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该步骤有以下几个注意要点:
律师应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应要求社会资本方对谈判的可变细节提出修订建议(包括原条件、建议如何修改,修改的理由等),明确该修订建议不影响最终的评分,主要是为了方便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同时,实践中,社会资本方可能会采取不提任何修改意见的策略,因此在采购文件中还应明确不提修改意见的后果,如若不提出修订意见,视为完全同意PPP合同条款,中标后将直接签订该合同,否则政府方可拒绝发放中标书。
2018年6月,中国招投标协会在北京发布了PPP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借鉴了国内国际上的不少经验,并且历经八个月编写完成,对PPP项目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该示范文本中效仿了施工合同的编排体例,划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双方若有不同意见的,需要统一在专用条款中进行修改。但是该示范文本并未就核心的支付条款有列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律师依据项目经验完善PPP项目合同。
另外,各主管部门在几十年的行业管理中,也起草了部分行业特许经营合同,特别是在市政公用工程领域,我们在PPP项目合同起草过程中根据行业项目的需要进行选择适用。
项目开标时,律师也需要前往开标现场。作为政府方的律师,律师的角色是政府方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的一员,代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就采购结果的细节进行谈判。有以下几点必须要格外注意: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交投标文件放置在规定区域,并进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应当被拒绝,律师此时应当监督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然,招标代理机构此时一般也会聘请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一般先由招标代理机构宣讲开标纪律,然后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家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我们编制了《开标记录表》并放在附件,律师在现场可以填写该表格,以便会后将内容填写到工作底稿当中。
合同谈判阶段为项目落地前的重要阶段,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将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项目谈判。该阶段包括了三个操作步骤,分别是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约仪式、文件装档礼盒。
通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政府方将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签约仪式,证明项目基本落地实施;通过项目资料归档包装,可以体现我们的专业价值。
项目实践中,有的是在开标当日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有的则在开标后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详细谈判。我们认为宜在开标当天进行结果确认谈判,原因如下:
招标文件已经要求社会资本方就PPP项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提修改建议,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后,政府方就可以进行谈判了。
实践过程中,一些投资人中标后,政府方只就中标因素及核心条款与政府方签署谈判备忘录,而把合同的谈判细节搁置,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迟迟没有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影响了双方的合作。
为了不再发生项目停滞的风险,我们建议政府方确认谈判截止时间点,截止时间内达成一致的,再签署谈判备忘录,截止时间内未达到一致的,政府方可以与下一家进行谈判。
编制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流程,与客户及代理机构进行讨论;在流程中明确每家社会资本方的最终谈判时间,若时间截止日期内仍未谈成一致,则将通知下一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
编制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不能确定的数据空出,待会议上再填写,直接打印。
若未能在开标当天进行谈判的,工作组可以就前三家社会资本方的合同修订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各方意见,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与该社会资本方进行对接,记录后形成各家的合同意见。
针对第一名社会资本方,就其不同的意见,出具律师意见,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发给实施机构,由实施机构内部在规定时间内提意见,并交由相关的职能部门提意见。
起草谈判邀请函,函件内容包括谈判截止时间及后果、谈判内容、参与谈判人员、谈判流程,谈判地点(建议封闭式,直到谈成为止),并附政府方对该社会资本方投标中所提修订意见的回复。
与第一名社会资本方进行电话会议,由律师与对方律师或相关人员进行电话对接,交换双方的意见,充分沟通。形成书面稿。
对于最终社会资本方的意见,发表律师意见后,形成最终稿提交实施机构,对于仍有不同意见的,与政府方确定谈判时间,了解政府方谈判底线。
工作组准备双方合同意见、谈判时间表、谈判纪律等,根据流程进行确认谈判, 填写备忘录,各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一般情况下,经过了大半年的努力,项目终于到了签约阶段,因此我们常常建议安排一场简短的签约仪式,使双方的合作更有仪式感。
在项目服务结束后,我们建议为政府方邮寄一份礼品,该礼品应有精美的包装,内容包括感谢信、过程中的每一阶段中的会议及记录及相片并附录音光盘、一案两评、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PPP项目系列合同、谈判备忘录、期间研究的问题形成文章等,整理成册。
政府实施机构等可以通过该归档文件还原整个项目操作全流程,再也不用担心遗忘任何事。
这是PPP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的最后一个阶段,该阶段下包括两个步骤,分别是项目公司设立以及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设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实施机构签署《补充协议》承继《PPP项目公司》。
律师在这一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处理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问题、《PPP项目合同》的换签等。
1.律师为政府方的服务期限,一般截止到PPP项目合同签署。之后若还需要律师提供服务的,律师需要另外与政府方签署常年服务协议,协助政府方履行PPP项目合同。也可以与项目公司签约,作为独立第三方监督各位履行PPP项目合同。
2.本阶段为项目公司注册设立,一般情况下由政府方完成,过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精力,政府方可以在一两天内完成注册,律师一般在过程中接受相关咨询即可。
3.律师也可以受政府方的委托,审核双方的法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工商部门是否要求使用其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若要求,则按照合资协议内容修改该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
常年法律服务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承继,一般情况下,政府方或项目公司愿意聘请律师继续成为其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服务,一般是指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当中,为项目公司进行服务,包括施工合同的起草、谈判签署,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签证、证据保全等。
在接触项目管理思维之前,我们团队对于PPP法律服务业务的管理,基本是以电脑文件夹模式进行管理,谓之“PPP业务文件夹模板”,该文件夹按照项目实施流程建立,每个流程子夹中放入该阶段最新的范本,并随时更新。
借助项目管理思维,我们利用任务下的附件栏目,来汇整每个阶段的法律文本,利用任务详情的栏目,对所有业务模板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流程及任务的详细解说,我们还将实务操作的流程中的要点也列入了检查项当中,为初次接触PPP业务的同仁提供参考。
最后,通过制作项目模板,利用模板的任务窗口,可视化地为 “PPP业务文件夹模板”提供使用说明。
法规库包括了PPP业务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方便平常的法律研究以及快速调取法律法规解答问题,如境外投融资法规汇编、PPP法规汇编等。
范本库包括了“PPP业务文件夹模板”,但其内容要更大,方便在PPP业务法律服务过程中随时可以应对千变万化的实务问题,包括境外投融资范本库、PPP范本库、行业范本库、投融资范本库、公司法范本库等。
实务问题库是在PPP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和建立起来的,是PPP实务精要,随着PPP项目法律服务的不断深入,该库中的实务问题基本囊括了PPP项目所有实务法律问题,包括PPP实务问题库、行业实务问题库等。
通过项目模板,再也用不着担心面对每个新人时,重新解说“PPP业务文件夹模板”怎么使用,新接触PPP业务的同仁可以快速上手,实现经验的落地与传承。此外,基于项目模板的可视化窗口,客户也更能直观地了解我们的法律服务内容,认可我们的专业质量。
现在,我们把这套项目模板共享出来,希望能够通过共享之举,促进同行之间的交流,让我们律师界在PPP项目服务中更具话语权。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PPP律师团队是由张晓峰、高磊、祝诣茗、田庭港等资深合伙人及律师组建的十五人团队。本团队一直专注于PPP项目法律服务,服务项目涵盖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智慧城市、能源等领域,近年来为上百家上市公司、央企、地方平台公司、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持续的法律服务。
万商天勤合伙人、北京办公室执委会主任、英国皇家建造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财政部PPP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
万商天勤合伙人、北京办公室执委会委员,财政部PPP专家、中国政法大学PPP中心专家委员、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河南省、海南省、湖南省、陕西省、江西省、四川省以及天津等地入库PPP专家。
万商天勤合伙人,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特聘教授、中国PPP项目金牌律师。
万商天勤资深律师,北京万时智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聘PPP专家,曾为数十个PPP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